关于举办天津市戏剧编剧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天津市艺术研究所 · 2026-09-0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要求,加强戏剧编剧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戏剧艺术传承发展,特举办天津市戏剧编剧人才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北方演艺集团承办单位: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天津市剧本创作中心)天津人民艺术剧院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面向天津市招收具备一定专业基础、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编创人员,招生范围覆盖天津市各类艺术院团、艺术研究机构、艺术家协会、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个人艺术创作室从业人员、高校教师,以及全市范围内从事相关专业的专兼职编剧,要求学员具备戏剧剧本创作基础。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作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不早于1976年10月1日出生)。本次培训拟招收学员20名,不收取任何培训费、材料费。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
培训采用名家授课、创作改稿、演出观摩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推动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设置集中授课、分组剧本点评指导等环节。
四、相关安排
(一)报名方式本次培训同时接受社会个人报名与单位推荐。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9月24日16时。
个人报名:请按要求填写《天津市2026年戏剧编剧班报名表》(附件1),准备1部本人原创或改编的戏剧剧本(含未公开发表作品),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uben2026@163.com,电子文件请注明“戏剧编剧班报名”。
集体报送:各相关单位可推荐1-2名学员,请将加盖公章的《天津市2026年戏剧编剧班报名表》(附件1)、每位推荐学员1部原创或改编的戏剧剧本(含未公开发表作品)、《编剧班学员推荐统计表》(附件2),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uben2026@163.com,电子文件请注明“戏剧编剧班报名”。
剧本格式要求:Word或PDF文件,简体中文,A4幅面,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体,场景名称采用宋体小四号加粗字体,页码标注于页面底端居中位置。
报名者提交的作品应不存在版权纠纷。
(二)学员遴选主办方将组织召开学员遴选会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后,将对外发布录取结果。
(三)培训开展培训地点:天津人民艺术剧院(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43号)
培训时间:10月19日至23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学员采用走读方式参训,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午餐由主办方统一提供。
培训期间不允许无故缺勤,多次无故缺勤的学员不予颁发结业证书。培训合格的学员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请各单位扩大宣传,广泛动员,鼓励各类艺术机构及符合条件的个人积极参与申报,帮助更多具有编创潜力的优秀中青年编剧脱颖而出。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齐老师 殷老师
联系电话:23317820
电子邮箱:juben2026@163.com
